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7 07:35:02浏览86次
公民可以自己写遗嘱,或者找别人代他们写遗嘱。在紧急情况下,公民也可以做口头遗嘱。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然而,由于许多人对这些方面知之甚少,因此往往会引起纠纷甚至是遗嘱的无效,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也容易产生。遗嘱人处置财产必须合法
1999年,刘女士和叶莉结婚,婚后没有孩子。2000年,叶在大埔县购买了135套房,登记在刘女士名下。2008年,叶在大埔县购买了352套房,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了登记。2009年6月20日,为了让他的哥哥和弟弟有房子住,叶某写了一份遗嘱,声明352套房在他死后归他哥哥叶某朝和弟弟叶某叔所有。与此同时,叶谋超和叶谋舒分别获得了遗嘱、房产证和352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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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认为352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叶某无权单独处理。因此,检方要求叶木超和叶木舒将他们的房屋和房地产证归还给他们。
在审理过程中,刘女士认为该房产的现值为28万元,而叶慕超、叶慕舒则认为该房产的现值为26万元。双方同意,如果涉及财产分配,财产将判给价格最高的人,获得财产的人将相应地补偿没有获得财产的人。
大埔法院认为,352套房是刘和叶的共同财产,叶只能处置她在该房屋中的份额。因此,决定352房归刘所有,刘向叶牟超、叶牟述各支付7万元。
法官说:自拟遗嘱不能处置他人的财产
当一个公民立下遗嘱时,他只有权处置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