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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口头遗嘱的定义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5 07:25:02浏览89次

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口头遗嘱。然而,口头遗嘱不如书面遗嘱好。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作弊极其容易。许多人特别担心口头遗嘱的分配。那么,口头遗嘱的定义是什么?请听网络编辑给出的详细解释。口头遗嘱的定义是什么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做出的遗嘱。但是,紧急情况解除后,如果立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方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成立条件

(1)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所谓危急情况,是指立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而随时面临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2)口头遗嘱须由两名或多于两名证人见证。

注:紧急情况解除后,如立遗嘱人能以书面或记录形式立遗嘱,则先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证词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

口头遗嘱的程序:立遗嘱人将在立遗嘱人面前找到两个或更多的证人,在危急情况下,如死亡,立遗嘱人将决定遗嘱的内容。证人可以做记录,但由于情况危急,记录的内容不能由立遗嘱人修改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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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不得作任何记录,以证人的记忆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一种遗嘱形式,当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危急情况而无法采用时,必须采用,而口头遗嘱是一种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缺乏最大真实性(或最有可能出错)的遗嘱形式,一旦危急情况解除,立遗嘱人可以以其他形式(如书写和记录)立遗嘱,口头遗嘱自然会失效。即使立遗嘱人没有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无效的口头遗嘱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在胁迫或欺骗下订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此类遗嘱,遗产应在扣除应保留的份额后按遗嘱分配。

如果口头遗嘱有争议,建议你到网上找一个律师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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