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8 13:50:03浏览90次
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有什么效力?至于以遗嘱人名义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以遗嘱人名义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以遗嘱人名义写,写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容量、有限容量;
2.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对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没有证人签名的代表人书写的遗嘱不符合代表人书写的遗嘱的法律要求,是无效的。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证明遗嘱无效的证据(即没有证人签名的遗嘱),并要求法官承认遗嘱无效。
相关法律法规:
代表他人写遗嘱意味着遗嘱人邀请他人代表他写遗嘱。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的处理,应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如果立遗嘱人是文盲或因病不能书写或不愿自己书写,他可以委托他人书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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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场的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代表立遗嘱人书写,注明年、月、日,并应由立遗嘱人、其他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写遗嘱所需的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内容,证人代替立遗嘱人写遗嘱。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不是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写的遗嘱,而是代表立遗嘱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写的遗嘱,如实记录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不对遗嘱内容作任何更改或修改。
第二,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其中一人可能是立遗嘱人。
第三,立遗嘱人、证人和立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份、月份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