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9-15 20:50:04浏览91次

有时灾难会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降临,并意外夺去一个人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口头遗嘱往往是由于时间限制。

推荐阅读: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有效吗

那么,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通过网的小编辑为大家安排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

(1)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所谓危急情况,是指立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而随时面临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2)口头遗嘱须由两名或多于两名证人见证。

注:紧急情况解除后,如立遗嘱人能以书面或记录形式立遗嘱,则先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应当通过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要求遗嘱人亲自向住所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可以要求公证处派人到遗嘱人所在地进行公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立遗嘱人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处办理。

自拟遗嘱

一份自拟的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和签署,注明立遗嘱的年份、月份和日期。没有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自拟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代表某人写遗嘱。

它指的是代表他人写的遗嘱,因为遗嘱人不能写。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代表立遗嘱人书写,注明遗嘱的年份和日期,并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记录遗嘱

它是指遗嘱人以录音形式口述的遗嘱。为了防止记录遗嘱被篡改或记录虚假遗嘱的弊端,《继承法》第17条第4款明确规定:“记录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见证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记录遗嘱制作后,记录遗嘱应当由见证人盖章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老王是个寡妇,独自一人住在城里,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去年7月,老王生病住院。只有她的女儿一直在病床前等着。为了照顾父亲,她的女儿辞去了工作。两个月后,老王病危。他赶紧把女儿叫到床边,口述了一份遗嘱。他所有的财产都由女儿继承。当时,有三名医务人员在场见证。后来经过抢救,老王化危为安,病情逐渐消失,同年11月出院,精神状态良好。

今年二月,老王死于车祸。处理完葬礼后,孩子们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女儿认为应该按照老人去年的口头遗嘱来做,而儿子认为他是合法继承人,也有继承权。遗产应该如何继承呢?

老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王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子女共同继承。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任何问题,请在这个网站上咨询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