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5 08:10:02浏览100次
遗嘱通常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事务或财务事务的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公证遗嘱的无效情形是什么呢?本网站为你的答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公证遗嘱的无效情形是什么?
(1)立遗嘱人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遗嘱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立遗嘱人的原因,遗嘱无效。
(四)遗嘱内容涉及已经处分或者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了法定的强制赡养义务。
(6)由于遗嘱的非法形式,遗嘱完全无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冲突导致遗嘱无效。
(9)立遗嘱人指明财产的处理方式,但在他去世前,他并没有清偿立遗嘱人的所有债务,因此他的遗产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可能成为负资产。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任何财产,因此遗嘱实际上是无效的。
(9)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明确或相互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无法实现,则遗嘱无效。
处理遗嘱无效的原则
如果遗嘱部分无效,不会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遗嘱规定继承,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所有遗嘱都无效,死者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步是根据确认为有效或部分有效的遗嘱中的多个有效遗嘱或有效部分的比较,选择应适用的遗嘱或部分遗嘱。推荐阅读:怎样写自书遗嘱有样板,如何写自书遗嘱
几份遗嘱内容的冲突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失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多名死者立了几份遗嘱。如有冲突,以最后的意愿为准。但与此同时,也规定不得更改或撤销自拟、代写、录音和口头遗嘱。也就是说,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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