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7 13:40:02浏览60次
自拟遗嘱是许多遗嘱中最常见的。自拟遗嘱由被继承人本人书写并签名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法院将如何确定其真实性?下面由网边肖为大家解答。一、自书遗嘱法院如何确定真实性
如果对自己写的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一般会对自己写的遗嘱进行司法鉴定,如笔迹比较,也可以请有关人员进行取证和调查。
二。自拟遗嘱生效的条件
(1)实质性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立的遗嘱仍然无效,即使他以后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
胁迫、欺诈的遗嘱和涂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或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
(2)形式条件
1.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打印的遗嘱只是一个签名,标明年份、月份和日期。它的有效性是有争议的,取决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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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打印的遗嘱不是真实的遗嘱,它很可能被视为无效。2.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签署。
立遗嘱人的签名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用印章、手印或图画代替。
3、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中的时间记录是确定立遗嘱人遗嘱能力的基础,也是在有多个遗嘱时确定遗嘱顺序的基础。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日期,或者日期不明确,例如,只指定了年和月,但没有写日期,则遗嘱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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