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7 19:30:03浏览71次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分配原则是指法定继承中确定法定继承人按同一顺序分享遗产份额的基本原则。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一般来说,相同顺序的继承人的份额应该相等。
当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在正常情况下,遗产的数额应根据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所谓“一般情况”是指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相同,彼此在生活条件、劳动能力和被继承人的赡养、扶养或扶养义务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似。所谓“遗产平均分配”是指同一顺序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拥有相同比例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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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相关法律,特殊情况主要指:
(1)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得到照顾。只有当继承人在生活中既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工作能力时,他们才能在分配遗产时得到适当的照顾。所谓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是指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不是与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指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当分割遗产时,继承人所分享的遗产一般能够满足他的基本生活需要。
(2)将遗产分配给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时,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体现。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收入来源或者在劳动服务方面提供主要的帮助。与死者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通常比那些不与死者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更有义务赡养死者。
(3)有能力和条件赡养死者的继承人以及不履行赡养死者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不得分割或少分割。这里有两个条件: 第一,死者有经济或生活困难,需要死者的帮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但不支持被继承人。两者都需要同时可用。如果被继承人不需要帮助,或者被继承人不具备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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