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31 09:25:02浏览120次
《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公证遗嘱、自写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的遗嘱有相同的要求。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才能成为有效的遗嘱。接下来,网站将向您简要介绍自写遗嘱和记录遗嘱的法律要求。自拟遗嘱的法律要求
自拟遗嘱,顾名思义,是指立遗嘱人所立的书面遗嘱。遗嘱的全文应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以防止任何人篡改遗嘱。
特别是,我想提醒你,由于近年来家庭印刷设备的增加,人们印刷更加方便,但也有许多由印刷遗嘱引起的纠纷。打印遗嘱算不算是手写遗嘱?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上法院有不同的意见。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杨文战争律师建议最好用完整的笔迹写遗嘱,而不是打印出来。
除了笔迹,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文件的名称应明确定义为“遗嘱”。当然,如果名字是其他的,但内容显然是一个遗嘱,它也可以被确定为一个遗嘱。
2.应该特别注意的是,遗嘱的结尾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签名并注明日期。重要的是要注意,签名没有加盖私人印章或指纹,而且注明月份、日期和年份非常重要。通常情况下,由于忽略了这个细节,遗嘱是无效的。
记录遗嘱的法律要求
记录遗嘱是通过记录做出的遗嘱。记录遗嘱也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见证。
这种形式现在很少见,一般不推荐。
证词证人
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根据《继承法》,如果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那么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般来说,证人最好找专业律师。律师除了与各方没有利益关系之外,还可以利用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来审查遗嘱的内容。当然,如果你想省钱,也建议你从街上选择证人,而不是亲戚、村委会成员和其他人。
此外,证人不应太老。当遗嘱发生争议时,通常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在立遗嘱时年龄太大,证人可能在争议发生时已经死亡,或者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表达事实,这可能导致遗嘱无法确认的风险。
遗嘱的保管
无论是经公证的遗嘱、自写的遗嘱、书面遗嘱还是记录的遗嘱,都涉及到监护权问题。
虽然公证的遗嘱保存在公证处,但它们只是公证的形式要求。如果遗嘱人死亡,公证是不知情的,不会主动参与或显示意愿。在香港、台湾和国外的电影中,我们经常看到遗产分配过程中的监护和遗嘱分割情况,一般都是常年为遗嘱人服务的特殊律师。当然,他们会熟悉遗嘱人的情况,而不是公证遗嘱的效力。
如果遗嘱未得到妥善保管,且立遗嘱人未能在继承人去世前向其表达遗嘱,可能会出现遗嘱未被对其不利的继承人发现、隐藏或销毁的情况。
如何保留遗嘱?当然,大多数人没有雇佣特别律师的习惯和必要性。
建议将相关遗嘱委托给其他信任他们且身体健康的亲属保管,或者直接委托给支持遗嘱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