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31 21:50:03浏览141次
这位老人想立一份遗嘱,他的孩子们会代他写,但却发现中途发生了一起事故,引起了一场争论。孩子们能为父母写遗嘱吗?该网站的副主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来理解。孩子们能为父母写遗嘱吗?
是的,当立遗嘱人希望立遗嘱时,他应该首先邀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出席,其中一个作为他的代表。
案例简介:
李先生有四个孩子,他的妻子很小就去世了,他名下有一处房产。周先生是李先生多年的好朋友。
李先生因病住院后,周先生经常看望和照顾他。病情稍有缓解后,李先生委托律师代为见证并书写遗嘱。他说一百年后,他的财产给了他的老朋友周先生。李先生去世后,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并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这四个孩子辩称,他们的父亲在死前也给他们留下了一份书面遗嘱,由他的父亲签署,代表李先生的长子书写,并有两名亲属见证。内容是李先生表示愿意在他死后将他所有的房子和财产留给他的孙子李牟某。双方都认为他们的遗嘱更有效,并质疑对方遗嘱的真实性。
法院裁定:
根据法院的审查,本案中两种遗嘱的形式都是书面遗嘱。根据继承法对遗嘱形式的要求,李先生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和一名律师助理的书面遗嘱和见证下所立的遗嘱,在见证形式和内容上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严谨,内容准确,真实性强。它们应该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代表立遗嘱人写遗嘱,写明年、月、日,并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两个非利害关系方在见证李先生签署的另一份遗嘱的整个过程和内容的同时,还确认该遗嘱是代表李先生的长子(他不是该遗嘱的见证人)签署的,他不是该遗嘱的代表,并且是李先生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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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二次遗嘱的效力存在严重缺陷,影响了遗嘱的合法性。法院裁定该遗嘱无效。
有鉴于此,第一份书面遗嘱当然成为确认该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依据,周先生可以依法取得该房屋。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这两份见证遗嘱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哪份遗嘱应被用来确认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3款关于代表立遗嘱人书写遗嘱的规定:“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代表立遗嘱人书写,注明年份、月份和日期,并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 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
根据《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代表个人立遗嘱的程序如下:
1.立遗嘱人希望立遗嘱时,应先邀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出席,其中一人作为其代表。
第二,立遗嘱人将表达他的意愿,立遗嘱人将代表他做记录。
三、书的生成完成后,书的生成人必须向立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的全文,或传阅全文,在立遗嘱人审阅了全文之后,直到立遗嘱人完全同意并批准为止。之后,作者应注明立遗嘱的年份、月份、日期和地点,并记录明代作家和证人的姓名。
四、由立遗嘱人、律师、证人签名。如果立遗嘱人不能书写,他应该用他的指纹代替,立遗嘱人的名字应该写在他的指纹之前。
如果已经立了书面遗嘱,它是否有效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下列法律要求:
首先,立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内容,证人代替立遗嘱人写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