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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回信

来源:离婚房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9 17:00:04浏览87次

辩护是相对于起诉,那么如何写离婚辩护?下面五六懂法网网为大家编辑了两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诉状的范文,希望大家阅读后,对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和如何撰写诉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回信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诉状?请参考以下模板:

(离婚财产离婚声明一)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省XXX市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省XXX市

根据有关事实和法律,被申请人就其提出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进行了如下辩护:

一、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被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婚后分手,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过慎重协商,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因此,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离婚协议规定,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都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图,没有欺诈或胁迫。离婚协议是双方对多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处置。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各自的民事行为负责。因此,被告要求离婚后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请求。

第二,被告诉状中所列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依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书中所列被告位于XXX县XXX巷北段西路的房屋以及位于XXX县的XXX房屋均不归被告和被诉人所有。它们是由被告的父母用他们一生的积蓄和债务建造的,处置所有权的权利属于被告的父母。不应将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夫妻财产分割。

被申请人声称的拖拉机、摩托车、彩电、洗衣机、冰箱等是被申请人的父母为生产和生活而购买的,这些财产一直由被申请人的父母控制和使用,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没有所有权。如果财产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被告将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提议分割财产。当被申请人没有提及分割时,他知道该财产不是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拥有的。

三、被申请人声称土地承包经营的事实不真实。

被告的家庭在XXX承包了XXX亩土地,这不是被告所主张的XXX亩集体土地。在XXX,该项目转让给森源光伏发电项目,平均每人XXX亩,剩余XXX亩未转让给XXX镇XXX西。此外,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土地转让补偿不是被申请人非法收取的,被申请人没有义务返还土地。

以上答复由贵法院采纳。

带着**美好的祝愿

三十人民法院

被告:

XXX,XXX,XXX,XXX

(离婚财产离婚声明一)

被告:XXX

被告:XXX

由于被申请人不服XXXX民事判决申请再审,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对被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答复如下:

首先,被告声称**初的审判程序是非法的,并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剥夺了他参与诉讼的权利。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如果收件人是公民,他将不会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庭成员一起签收。本案中,根据法院传票的记录,原审被告和被告收到法院传票的时间是x,x,XXXX,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是x,x。因此,即使被告在原审收到了被告的法院传票,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收到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法院传票已依法送达被申请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第二,被告和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在短时间内以协议形式进行了一审离婚登记。根据被告的理解,一审被告放弃了分割主要财产的权利,将主要财产留给了被告。此外,原审判中的被告和被告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离婚后双方都不会离家。由此可见,原审被告与被告离婚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不是因为双方关系破裂。

此外,被告在起诉时已经向法院提供了被告的联系电话,法院也依法通过电话通知了被告,被告显然知道起诉的事实,并授权原审被告处理案件。否则,原审被告如何取得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委托手续?此外,应被告的申请,法院还查封并冻结了他的一张银行卡。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声称他不知道自己被起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被告声称,他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以"阻止他被告知任何与他自己的审判有关的情况",这显然与本案的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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