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蹇玉石 时间:2022-07-01 23:36:27浏览91次
[案情简介]
杨英潭老师是新疆新区夏布乡杨家村的村民。她在杨家村拥有一套房子,小平。因新疆新区下步乡杨家、蒋家、娄家、太克、山排村整体搬迁需要,杨先生等人的房屋已纳入征收范围,尚未与征收部门就征收补偿达成协议。为推进征收项目进程,鹰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疆新区大队于2021年6月向杨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
[案件进展]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赵、的实习律师开展工作。经多次与委托人沟通和调查取证,认定新疆新区大队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未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具有法定权限,未经过法定程序,执法目的不当,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故其指示委托人及时向法院提起,请求法院撤销强制执行决定。
[判断结果]
经过原被告充分的证据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认为征收开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决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腾退问题不妥,故决定撤销强制执行决定。
[律师]
赵律师,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