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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江西:房屋被强拆,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律师提起再审为当事人赢得诉讼机会!,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旁玉书 时间:2022-07-05 20:21:37浏览135次

江西赣州陈某房屋被政府强制拆迁,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但一、二审法院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律师提起了再审程序。江西高院责令赣州中院再审此案。

案情简介:的委托人陈某是江西省南康市三江乡绕家背村村民,合法拥有该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当地征收的需要,陈某的房屋全部纳入征收范围,陈某的房屋被认定为“空心房”,要求拆除。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始终未与陈某就安置补偿达成一致,随后在未征得陈某同意、未依法履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8时左右直接拆除陈某房屋,给陈某造成重大损失。

陈某上诉至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陈某上诉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陈某不服,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高院裁定立案,指令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随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其二审裁定和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责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起诉。陈某上诉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陈某认为一、二审裁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他再次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江西高院支持我们的意见,判令赣州中院再审。

办案过程:彭静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律师杨勇开始工作。经过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得知三江乡政府是当事人房屋强拆的主体。但一、二审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涉案房屋是被申请人强行拆除的,明显不符合审判规则。律师团队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

经过判决结果:对原被告证据的充分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江西高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认为陈某的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理由,遂指令赣州中院再审。

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张贵川(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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