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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由什么部门执行,国家关于强拆的规定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宿辰锟 时间:2022-07-12 21:56:51浏览87次

哪里有拆迁,哪里就有补偿纠纷。如果部分拆迁协议不当,被拆迁人在有效期内未提起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让我们找出答案。国家对强拆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强拆有什么规定?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二)《房屋拆迁协议》签约后,按照《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因此拆迁协议也是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应用执行部门

(一)被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明确履行相关权利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二)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情况,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强制拆迁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违法行为等同于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还可以分为司法强拆、非法强拆和暴力强拆,不同类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是不同的。政府强制拆迁也是基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的律师,寻求专业帮助。被拆迁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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