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庆千柔 时间:2022-07-13 00:26:51浏览64次
有征用就有补偿。被拆迁人**关心的是补偿问题。房屋征收后能得到多少补偿,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未来的生活。我国法律对房屋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比例是多少?
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可供参考: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项目有:宅基地的区位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法律方法评估。
关于03010中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
(a)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具体赔偿金额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遇到不合理的赔偿,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懂的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