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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来源:工程款纠纷作者:融忆 时间:2022-07-24 19:33:45浏览116次

欠工程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工程款利息: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一文介绍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及相关问题,让你得出准确数字

早上正在睡回笼觉呢,突然被电话吵醒,一客户需要算两笔#工程#工程款的利息,准备下午去和人家谈判,希望上午去所里研究一下。

我说不用来所里了,告诉我数据,10分钟给你算好。

那么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欠付工程款是可以主张利息#利息#的。依据是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工程款的利息与借款的利息是两回事。借款利息的依据是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只适用于借款,并不适用于工程款。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看利息是否有约定,客户的这两笔工程款都没有约定,应当依法定主张。

2、看欠款时间,这两笔工程款都发生在2013年,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3、计算利息#计算#的时间,其中一笔拖欠5年以上,年利率应当按6.55%计算,另一笔拖欠3年以上,年利率应当按6.40%计算。

4、根据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就可以得出利息了,但这里要注意年、月、日的统一。

魏律师推荐使用办公软件Excel来计算,既方便又准确。

了解原理、了解计算方式、根据数据、使用工具,分分钟可以得出结果。

客户原以为需要来所,并用一上午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我答应10分钟,用5分钟交付过程和结果,让客户大吃一惊。

怎么样,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大家是否了解清楚了呢,如有问题,可以关注我并向我咨询。

往期文章:

年利率标准:2021年民间借贷最大年利率标准是什么

贷款因欠款还不上被起诉怎么办,你最好这样做

欠工程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浅谈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那么,关于利息起算时间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又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是其主要合同义务。如前所述,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在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法定孳息,利息与其对应的本金之间具有附随性。承担或支付工程款利息作为法律规定的一项附随义务,与发包人负有的付款责任同时产生,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价款时,应当支付工程欠款利息。

经典案例

黑民终字第82号

2008年至2013年间,腾达建筑公司先后与克山农场签订了承建克山农场内的道路建设、小区开发、初级中学教学楼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腾达建筑公司所承建的工程现都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克山农场未按合同约定给付全部的工程款,至今尚欠腾达建筑公司工程款2,416,243.34元。关于欠付金额双方均予以认可。对于腾达建筑公司主张的利息部分,克山农场不予认可,因双方对利息没有约定。虽然合同中有约定利息但是双方口头约定不支付利息,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在腾达建筑公司与克山农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现腾达建筑公司因克山农场未支付工程款2,416,243.34元,特诉至法院,要求克山农场支付工程款以及延迟支付的利息。

律师分析

本案中,关于克山农场是否应该给付腾达公司欠付工程款利息的问题,双方于2008年9月5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余工程虽然没有约定,亦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克山农场主张双方口头约定不给利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不能成立。法院判决克山农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合理合法。同时利息的起算时间为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即交付之日起。

法条延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教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在适用时应当注意: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二者为或然关系,应当依照法律关系存在的不同时间段进行区分。对于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工程欠款,仍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对于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工程欠款,则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采用分段、动态的利息计付方式,指的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与工程欠款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包含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在选择期限品种时,如工程欠款未超过五年,则统 一按照与工程欠款同期的一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如工程欠款超过五年,则应按照与工程欠款同期的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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