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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侵犯财产罪数额标准是多少钱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剑惜海 时间:2022-10-01 02:05:01浏览53次

在现实生活中,一切物品都有物品的所有权,别人没有资格占有物品。 即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其他方法,也很可能非法侵占他人的金钱或其他物品。 以下五六懂法网络小编就侵犯财产罪的金额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我希望能帮到你。侵犯财产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我国对侵犯财产罪的具体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他人物品被行为人非法占有,侵害他人财产。 我国法院均对行为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侵占数额越大,肯定处罚的标准就越重。

刑法第十三条对五彩犯罪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和概括,明确了犯罪的基本特征,明确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非法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拒绝返还或者拒绝引渡的行为。 作为侵犯财产罪,侵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通过侵占财产的数额来体现。 因此,非法侵占罪定罪数额标准的确定,必须体现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相当程度。

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 侵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直接地表现为对公民、单位财产所有权的侵犯。 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自己持有的单位和其他公民的财产非法变为自己所有,剥夺了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在非法侵占罪中,行为人根据保管、寄存、借用等合同关系合法取得他人财产的占有权。 该合同关系最深层次的基础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诚实信用的委托关系,行为人的侵占行为实际上是对诚实信用委托关系的破坏和违反。 当然,侵占遗忘物和埋藏物的犯罪,只是例外的情况。 因此,侵占犯罪表面上侵犯的是公民及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从更深的层面来看,它通过侵犯公司、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破坏人与人之间、人与公司之间的委托信赖关系,间接阻碍商品流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行为成立前,根据租赁、保管、抵押、质押、寄存、托运、借用等合同关系以及雇佣关系,财物所有人可以根据与行为人之间的诚实信用,交付自己财物的占有权并交给行为人,行为人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委托合理地将占有权行为人超越财物所有人的意思和授权,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委托将占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将破坏诚实信用的委托信赖关系。

这种委托信赖关系的破坏,在形式上是犯罪人与财产所有人之间的个别事情,但更进一步说,这种破坏不是个人之间的问题。 这种破坏的影响很深,会引起社会普遍的信任危机。 诚实信用是商品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的有效保证,随着信任危机的蔓延,经济交往得不到有效保障,财物流通逐渐缩小,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带来破坏。 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轻重决定于行为侵害的对象,决定于行为的手段、结果、时间、地点,决定于行为人的状况及其主观因素。 非法侵占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取决于侵占数额的大小,因此确定非法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必须充分体现其达到社会危害性的程度。 侵占数额的危害性既要求达到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又要求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侵占埋藏物、遗忘物的犯罪是例外情况。

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达不到相当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如上所述,非法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犯罪,侵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主要体现为侵占行为给财产所有人造成现实的财产损失,这种损失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侵占财物的金额。

在确立侵犯财产各类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时,我国刑法分别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各犯罪的本质特征分别确定不同的定罪数额标准,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具有应受处罚的惩罚性。 根据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本质特征的不同,“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各不相同。 在确定非法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时,我们也应充分注意该罪的本质特征。 非法侵占罪有一个特殊的过程:将合法占有定为非法占有。 按照法条规定,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捡拾他人遗忘物、发现他人埋藏物都是合法行为,但将这些原属于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或引渡是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合法占有时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但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导致合法占有成为非法占有。 民法观点认为,占有分为所有权人占有和非所有权人占有,对所有权人的占有当然无需多加讨论,非所有权人占有根据是否享有占有权可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中的合法占有,实质上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取得了对他人财产的占有权,但是没有处分权。 不是所有人都想强制取得该物的分权,而是将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升格为刑事法律关系。 为了维持所有权的圆满状态,法律赋予了所有人物质上的请求权。 也就是说,人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占其所有物的人,都有权要求返还,侵占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因为行为人的越位,想成为所有人,使合法违法。 侵占犯罪的本质是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达到相应程度,即侵占额达到相当数额,且超越“拒绝退款”的界限而成为犯罪行为。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刑法上社会危害性的表现。 考虑侵占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在确定非法侵入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必须把握侵占犯罪与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和界限。 另外,确定非法侵入罪的“金额较大”标准,应当遵循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 刑法第13条是对犯罪的既定和定量规定,只有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行为,才是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行为。 "换言之,我国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行为只意味着达到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行为"。 认为侵占数额作为侵占的结果,其大小左右着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只有在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占数额超过“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底线时,侵占行为才达到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非法侵占罪

非法侵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寄存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当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寄存于自己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非法据为己有。

综合以上内容,小编整理了侵犯财产罪的相关内容。 由此可见,我国对侵犯财产罪的具体金额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他人的物品被行为人非法占有,侵害他人财产。 我国法院均对行为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侵占数额越大,肯定处罚的标准就越重。 更多问题,五六懂法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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