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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被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款,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詹白竹 时间:2022-10-14 20:50:02浏览108次

承包土地可享受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关于承包土地被征收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以下五六懂法网小编会详细回答。

一、承包土地被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

1、承包土地按获得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收。 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设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房,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宅基地建设、提供安居住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征收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利和合法住房财产权益

二、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有哪些

1、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权利内容差异。 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3、放弃权利的标准不同。 放弃承包权主要是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村庄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经营权的放弃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民委员会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 法律对放弃和回收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条件规定很严格。

4、继承方面的差异。 承包权的直接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人的子女必须落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集体,所以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当然也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另一方面,承包经营权由于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同一户籍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务农。 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5、承包人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应当出具《承包经营权证书》确认承包人取得的承包经营权。 可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不同概念。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土地使用权范畴,发包人对发包的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 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两个以上承包人对同一土地要求不同承包人发包或者向同一承包人发包的,显然事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现在很多人都去农村承包土地,但对承包人来说他们有承包权而不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有很大的区别。 办大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土地性质。 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五六懂法网上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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