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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是否可诉,没有征收公告可以征收土地吗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卿英杰 时间:2022-10-15 02:45:02浏览111次

土地征收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有两个公告。 一是土地征用方案,还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有这两个就合法,否则就不合法。五六懂法网络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 我希望能帮到你。土地征收只是公告居民如何维权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人民的土地,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批准手续,向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强制征地的,是违法行为。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否有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两个公告。 这两个公告张贴在被征地所在地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个公告,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征用土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行占领。

征收土地需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单位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应当在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征地前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征求群众意见;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妥善解决,不得强制实施征地。

土地征收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分为三类,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应当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前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应配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生长期农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粮食、油料、蔬菜青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多年生林木,应尽量移植,以用地为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必须采伐的,以用地为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变成木材的树木,树木所有者自行采伐,不予补偿。

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移动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信线、广播线等,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并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告。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支付搬迁费或补偿费。 用地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以上是对你问题的回答。 土地征收如果公告正确的话,一般问题就没有了。 如果错了,建议在征收部门检查。 如果没有任何信息,有关部门会出面解决。 另外,也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 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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