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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什么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动迁可以强制拆房子吗

来源:强拆作者:京夏蓉 时间:2022-12-01 18:10:03浏览80次

房屋被拆除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强制拆除:属于违法建筑,逾期不改正的;被征收人已经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房屋拆迁,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房屋拆迁时,什么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房屋拆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属于违法建筑,逾期不改正的;被征收人已经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2.法律依据: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2)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未转为城镇户籍的居民,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在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住区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申请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单价合并成新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居民申请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在宅基地上申请新建住房。原则应该是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拆迁而降低。

律师应当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过渡期内的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咨询五六懂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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