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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该信访还是信法,征迁可以强拆吗

来源:强拆作者:薄海之 时间:2022-12-02 06:35:02浏览90次

强拆房屋的案例很多,有些是违法的。如果暴力拆迁对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那么房屋就是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应该先上访还是信法?以下是五六懂法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房屋被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该信访还是信法

根据《信访条例》,房屋被强制拆迁时,一般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不能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只有申请信访后。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于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依法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根据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当移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严重、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同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四)对转来的信访事项中的重要信息,需要反馈处理结果的,可以直接移交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要求其在规定的处理期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并提交办结报告。

根据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规定通知信访办公室。

强制拆迁的主体

1.强制拆迁的授权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根据这一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权。

注:人民法院只是授权主体,不是强拆主体,法院无权实施强拆。

2.强制拆迁的执行机构

055-79000,直接规定为“如果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

055-79000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权利属于法定

(2)在我国,地方政府拥有法院无法比拟的权力。而制止违法建设是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的责任。

(3)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重大人身、财产权利,是一项重大、严肃的执法活动。1.要合法谨慎。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实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周密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按照信访条例,如果强制拆迁房屋,一般先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问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方式无法解决的。申请被应用。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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