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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票据纠纷作者:浦信厚 时间:2021-07-14 14:32:35浏览150次

在今天的经济交流中,经常需要用支票支付。对于支票支付,有支票背书。很多人都知道,在支票的票据背书栏加盖公司印章就够了,所以都觉得很简单。然而,他们不知道支票背书有许多要求需要遵守。除了要求,关于支票背书还有很多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关于支票背书要求

1.背书连续性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下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相连,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2.汇票的背书人应当在汇票背面的背书栏中依次背书。背书栏不够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不干胶页,粘贴在票据凭证上指定的粘贴处。便利贴上的第一个人应在票据和便利贴的粘合处签名。

第二,关于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1.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由其直接后手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者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承兑。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背面背书人一栏记载“不可转让”字样的,记载“不可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背书不得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对票据无效力。

3.对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要求的,票据无效;承兑人和保证人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要求的签章的有效性;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前一签章的效力。

必须掌握支票背书的要求,按要求背书或不背书的要按要求处理,不能忽视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如果条件附加在比例支票背书上,它将不再对票据产生影响。支票依法背书转让时,不得冻结支票上的款项等。除了注意事项,还必须了解关于支票背书的法律规定,以避免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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