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票据纠纷作者:贯尔柳 时间:2021-07-23 03:48:12浏览145次
做生意,跟别人买东西,会让别人开发票。这时,供应商需要向相关部门纳税。我们拿到的发票可以用来抵扣我们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那么,当办理发票的承兑人发现自己违反票据,故意沉迷于非法票据担保罪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以下小编将带你了解
一、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故意放任的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接受、支付或者担保违反比尔劳规定的票据,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票据承兑、付款、担保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非法票据承兑、付款和担保罪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即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声誉。
(2)非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接受、支付或者保证违反比尔劳规定的票据,造成重大损失。
(3)非法票据承兑、付款、担保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非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主观上一般为过失犯罪,不排除放任的故意。
第四十五条【非法票据承兑、付款、担保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承兑、付款或者担保违反比尔劳规定的票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提起诉讼。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一百零五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应当予以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前款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是故意还是放任,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从事这个行业的朋友一定要谨慎守法。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来我们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