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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大礼清单,医生错手将10万收礼清单发到工作群!医生收礼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9 16:39:43浏览137次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某医院呼吸科主任黄某在平时的工作聊天小组中,误发了一份中秋节期间收到的礼物清单。这份清单包括各种流行的月饼、各种昂贵的饮料和数百万到数万的现金,上面标明了寄件人的名字。这些礼物的价值约为10万元。那么,医生能接受礼物吗?这会构成贿赂吗?

根据法律规定,医生利用职务之便向病人索要或非法收受金钱或财物,为病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吊销医生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根据医院的一般规定,医生不能从病人那里接受涉及金钱的礼物,如“红包”、“高质量商品”和“特殊产品”。黄利用其呼吸科主任的职位,在中秋节期间接受不同价值的节日礼物,这显然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

此外,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黄收受贿赂是否构成受贿罪。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通过自己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可以通过优先治疗病人、提供更先进和更稀缺的药物以及优先安排短缺的床位在医院获得利润。

4、受贿人员的主观是故意的,明知自己不能索要仍索要或者明知自己不能收取仍收取。

网上医院记录了对黄政府的通报批评。如果黄真的被总局记住了,那么黄就是体制内的医务工作者,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该案中,黄利用其科室主任的职务之便,从可能是患者的群体中非法收受价值10万元的礼品和现金,为部分患者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如果黄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

医生是善良的,他们的职责是治愈伤员和拯救垂死的人,而不是用他们的白大褂来从病人那里获取利益。如果医生不得不在假期接受治疗疾病的礼物,我们的社会会不会感到困惑?为了防止医生从病人那里获取利益,除了加强卫生部门的监督外,还必须加强医生的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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