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08:05:02浏览103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工作中为客户利益离职后接受金钱和财产的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同意离职后收受委托人的财物,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
推荐阅读:索贿罪,受贿罪的辩护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取利益,在离任前后连续收受委托人财物的,离任前后收受的款项应当计入受贿数额。
推荐阅读:欠多少钱会坐牢,受贿多少钱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