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协助逃跑构成何罪,提供个人消费发票让业务单位报销构成何罪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9 11:20:03浏览98次

嫌疑人张是一家国有医院的设备负责人。从2002年到2003年,医院先后从一家医疗设备公司购买了多台医疗设备。张作为医院设备主管,为医疗设备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此期间,张先后为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提供了总面值为11000元的各种个人消费发票,以帮助报销。考虑到张对医疗器械销售有一定的“贡献”,报销了张在医疗器械公司财务上提供的各种消费发票,报销后,将11000元交给张。经调查,陈某所在的医疗设备公司对其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度。

关于本案认定张向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消费发票报销的行为,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以下不同意见:

1.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虽然张并没有直接从医疗设备公司领取福利金,但张从医疗设备公司领取的11000元实际上是医疗设备公司给他的福利金。张事先为医疗公司谋取利益,事后以发票报销的形式收受利益,以受贿罪论处。

2.张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在这种情况下,张并没有直接向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人员索要好处。他只提供了一些个人消费发票给陈某帮助报销。最终的实现主要是基于陈某对医疗器械公司的不当财务报销。真正受损的利益主体是医疗器械公司。因此,应将张、共同认定为侵占罪的共犯。

3.张的行为应认定为受贿,他索贿。在张为医疗器械公司谋取利益后,该公司并未表示会向张支付“利益”。张以提供个人消费发票的方式向医疗器械公司销售人员索要报销款,实际上是一种贿赂行为,应当以贿赂论处。

[评论]

作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是索贿行为。

一、张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认定张在本案中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或贪污罪,关键在于协助张在医疗器械公司进行财务报销的行为是否正当,是否存在损害医疗器械公司利益的主观目的。从本案情况来看,陈某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制度较为宽松,即只要陈某提供的报销发票金额在定额范围内,公司财务就会批准报销。本规定是医疗器械公司为促进销售而实施的特殊报销政策。陈某的报销行为不违反其所在医疗器械公司的财务政策,也不存在工作职业的主观意图。

因此,报销张个人消费发票11000元不构成侵占罪,张在侵占罪中没有共犯。

二、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索贿者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精华阅读: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什么罪,浅析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得出贿赂犯罪包括索贿和受贿两种形式。贿赂,无论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都是贿赂罪。但是,受贿必须以行为人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对“为他人谋取利..点击阅读

本案中,张事先为医疗器械公司的产品销售提供了工作协助,然后提供了一张11000元的个人消费发票给报销。这符合行贿的形势要求,情节严重。应当认定为受贿罪。需要说明的是,张虽然被动接受了11000元,但由于他明显主动向索要产权,因此,综合判断,本案中他接受11000元是一起受贿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