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法院判决前如何申请监外执行,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来源:监外执行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6 16:27:02浏览97次

核心内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应当如何申请监外执行?程序进展如何?申请前可以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是必要条件?这是五六懂法网刑法小版向您介绍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未羁押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执行的,执行通知书应当注明“暂予监外执行”,并及时将执行通知书连同生效判决书副本和结案登记表送达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有期徒刑刑期不满一年的,由公安机关交付监狱执行。有期徒刑不满一年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对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审批证明。罪犯所在的单位可以向医生提供关于是否存在假疾病、假疾病、自杀和自残的信息。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狱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提交书面批准文件。批准机关应当通知原决定暂缓监外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宜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在押罪犯进行监督改造。

罪犯离开监狱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并将0103010连同批准监外执行的决定送交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原监狱应当及时监督改造罪犯。

罪犯在服刑期间悔改或者立功,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的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假释的说明。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