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外执行作者:admin 时间:2020-05-31 07:27:02浏览85次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患有严重疾病,有在短时间内死亡的危险;
(二)年满60周岁,患有多种疾病,丧失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3、身体疾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申请保外就医将不再危害社会;
4.原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应当自无期徒刑执行之日起服满七年以上,或者原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按照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为有期徒刑的时间),且长期治疗因严重慢性病无效的。然而,如果疾病恶化并有死亡的危险,那些在康复方面表现良好的人可以免于上述期限。
5.严格控制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保外就医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老的残疾囚犯被假释,接受适当的放松治疗。
6.罪犯患有的疾病或者残疾,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的疾病和残疾范围。
(二)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犯罪的公愤很大,受害者及其家属不理解,群众不同意;
2、在句子中,转换性能一直很差;
3、为了避免在监狱中受到自我伤害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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