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外执行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8 14:00:05浏览103次
1、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
(二)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应当自无期徒刑执行之日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有期徒刑已经改判的,按照改判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改判时间),且罪犯患有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标准的严重慢性病,且长期治疗无效的;但是,如果疾病恶化并有死亡风险,且康复表现良好,则可以免除上述期限。
3、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4、老弱病残,对社会无害。
但是,对于保外就医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对公众非常愤怒的犯罪分子或者伤害自己的犯罪分子,不得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该在什么条件下入狱?
保外就医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
1、重新违法犯罪。
2、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
3.保外就医期限已过,经治疗后已康复或病情基本好转。
减刑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真正的悔改”是指同时出现以下四种情况:认罪和自首;自觉遵守监管规则,接受改革;积极参与政治、文化和技术研究;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受到监狱表扬或被评为监狱改革积极分子。
“立功表现”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的犯罪活动,或者为破案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的;
(三)开展生产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成绩显著的;
(四)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或者消除重大事故;
(五)有其他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
2.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防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
(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三)有发明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拯救他人的人。
(五)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