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贪污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6 13:49:02浏览124次
惩治腐败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根据贪污罪的数额和其他情形分别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并积极返还赃物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多次处理贪污的,按照贪污累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