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走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30 20:44:03浏览155次
要从根本上遏制走私犯罪,必须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多管齐下,根除影响或诱发走私犯罪发生和增长的社会因素。那么,如何认定走私犯罪的方式呢?找到边肖法律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走私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下列行为之一是走私:
(一)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的;
(二)通过海关设立地后,藏匿、伪装、隐匿、谎报或者以其他手段逃避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的;
(三)虚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逃避关税的;
(四)未经海关许可,销售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境外运输工具,补缴关税的;
(五)未经海关许可,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目的销售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并补缴关税,或者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走私论处:
1、直接向走私者非法购买走私进口货物、物品的;
2.在内海或者领海运输、收购、销售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或者运输、收购、销售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没有合法证明的。
二、走私犯罪行为的认定
(一)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机关批准,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纳税的货物、物品的。
(二)经过海关设立地后,以隐匿、伪装、隐匿、谎报或者其他方法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文件、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销售海关监管货物、物品和境外运输工具入境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文件、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谎报加工贸易成品单耗,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不受监管的。
(五)以隐藏、伪装、隐匿、谎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监管区域的。
以上是寻法网边肖编的关于如何认定走私犯罪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之,反走私斗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长期任务。大力开展反走私斗争,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是直接关系国家兴衰的大事,不容忽视或掉以轻心。为了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我们必须把反走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正常发展,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