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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在哪种情况下无效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11:27:45浏览77次

有许多保证的情况。基本上,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一个保证人来安抚对方。那么,当公司对外担保时,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呢?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com编辑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公司对外担保在哪种情况下无效

新公司法和旧公司法采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确定公司外部担保的有效性。

具体分析如下:

1.修订前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理解,适用于修订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董事和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担保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担保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公司的资产用于担保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有效。

2、《公司法》新《公司法》实施前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有效性的确认在新《公司法》实施前,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违反章程规定提供对外担保,除非有证据表明对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越权,否则担保合同应被确认为有效。

3.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的有效性确定。新公司成立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总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应被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擅自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视为有效。

4.公司对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有效性未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视为无效。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如果公司在向股东确认担保的有效性时没有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则该对外担保为无效行为。一旦担保无效,可能会产生争议。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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