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10-28 08:10:02浏览125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并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因保存错误给被申请人或者外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或者保证人应当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海关管理中有一般担保的规定,向海关提供一般担保也有相应的期限。那么如何理解一般保证的有效期,申请一般保证的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以下为关于申请一般担保程序的法律知识。一、怎样理解总担保的有效期《海关总署关于一般担保的公告》第三项规定“一般担保的有效期自担保人签发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第四项还规定“自海关总署批准使用一般担保之日起至当年12月3..点击阅读
因为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损失,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防止诉讼权利的滥用,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命令采取保护措施,应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上述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的功能是在保全措施存在错误、被保全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通过担保对损失进行赔偿。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欢迎到寻求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