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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险债权,债权设定担保能否减少风险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11:30:02浏览89次

债权是民法中要求他人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基于相对权利义务原则,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它必须是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义务。因此,债的关系本质上是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会失去意义。设置担保,会降低风险:

A公司需要银行贷款,但由于其经营状况不佳,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它。甲方找到乙方,乙方承诺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甲方需要为其厂房和机器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所以它从银行得到了一笔贷款。但是,当还款期限届满时,甲方未能偿还贷款,银行要求联合担保人乙方还款,乙方不得不偿还银行贷款。

此时,甲方已向法院申请破产,乙方立即向法院提出自己是乙方的债权人,并出示了担保合同,但法院只将其列为一般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一起申请破产债权,乙方对此提出异议。评论:乙是普通债权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乙方的债权是以抵押担保的,应优先支付给甲方抵押的财产,即优先支付给抵押财产,不应与其他一般债权人分配。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提供担保的危险性,但只要我们注意法律细节,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我们也为自己的债权设定了担保,这将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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