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11:30:45浏览117次
机构意见:
1.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公民之间的借贷应受法律保护。所谓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被告我向原告借钱,当时原告资金短缺,需要钱。作为贷款人,原告借钱给被告一,这是法律允许的。被告一应根据合同按期归还贷款。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的民事行为中,原告已将2万元的贷款交给被告一,被告一还出示了借据,该借据合法有效,应依法予以支持。
2.被告1、2依法共同承担2万元贷款和银行利息
被告夫妻关系(借款时)主要用于家庭开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依法共同清偿。一方不能清偿债务时,另一方应当连带清偿债务。同时,被告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贷款利息。
第三,被告还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第三被告,他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对第一被告的担保,《土地时使用权证》的原件是真实有效的,这表明被告三明知道他有贷款并做了担保。当双方未能就保证形式达成一致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成为连带保证,因此被告三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第三被告作为保证人也应共同承担连带债务。根据《合同法》 《婚姻法》 《担保法》和《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我们请求法院依法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以利于民事纠纷的解决,鼓励公民之间的合法借贷。
带着最美好的祝愿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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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孙保师队
辽宁沈阳
孙宝拥有理工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会员、辽宁省土木建设协会会员、沈阳市第三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民事委员会、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目前,他是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他专门从事各种刑事案件的辩护服务。2.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3.各类房地产和土地纠纷业务;4.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担任大中型公司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解决法律问题,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诉讼等。5.外国律师业务:为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外投资、融资和上市,参与重大外国项目谈判、合同签订、法律咨询等。1993年,他从一名机械工程师转变为专职律师,与他人合伙成立了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自25年的实践以来,他代表了数以千计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其他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并担任了数百个政府机构、企业和机构的法律顾问。在辽沈地区引起轰动的“三八”大案、单位非法拘禁中央广播电台记者案、孪生姐妹贩毒案、刘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特殊重大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分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东宇集团、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央行沈阳公司等大型上市公司和企业的法律顾问。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曾组织并参与公司重组、重组、私募等重大法律服务项目,如东宇集团股份重组和私募、田慧热电公司私募和私募、沈北新区农业发展公司私募和股权重组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了适应竞争发展的需要,2003年,他去美国深造,并在美国工作学习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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