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装修超过合同期限怎么索赔,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4 11:00:10浏览147次

反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为保证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那么,反担保应该超过合同期限吗?网络边肖为你解答。是否有必要承担超过合同期限的反担保责任

法律建议:

2006年1月20日,我的朋友向银行借了60万元,期限为12个月。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我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换句话说,我的保证期是到2009年1月20日。在此之前,没有收到担保公司的债务索赔。2009年6月4日,担保公司被法院以12万元的价格强制撤销(借款人和担保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起诉)。2009年7月1日,担保公司起诉我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我没有出庭,一审判决裁定我应该与债务人共同负责。一审判决合法吗?

律师回答: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精华阅读:720000保全担保费,保全担保费是等额的吗

我们可以从电视剧中看到,在古代社会,政府有没收财产的刑法,一方面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犯罪财产不被转移。到目前为止,法制社会还没有如此严厉的刑法,但也有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那么,保存的保证费用相等吗?本网站已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保全担保费是不是等额的1.不可以,根据财产变动情况,如果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金额,每件按30元支付,超过1000元至..点击阅读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反担保成立的必要条件

首先,第三方在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之前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第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三,只有当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四,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移。

适用于担保的担保物的原则、方法、对象和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然而,反担保只包括担保、抵押和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手段,其本质与担保无异。

以上是网站编辑对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到网站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