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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担保是否要签订书面合同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2 07:15:04浏览110次

债务担保是实现债权人债权的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多种,包括人身担保和物质担保。无论是人的担保还是物的担保,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是否应该签署一份书面保证合同呢?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担保是否要签订书面合同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需要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仍可能具有保证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保证条款,或者在合同中有保证人的签名和盖章等。或担保人认可的其他书面形式。

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方式;

4.担保范围;

5.保证期;

6.抵押合同还应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位置、所有权或使用权;

7.质押合同还应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位置、所有权或使用权;质押转让的及时性;

8.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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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合同的权利是可以保留的。担保人有债务提供担保时,必须签订担保合同。合同担保和合同保全有什么相似之处?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相同点是什么合同..点击阅读

担保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是多久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保证人在债务到期后两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不仅会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还会导致附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出现和中断,担保责任期将延长两年,就像诉讼时效一样。

如果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就不会因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将在共同保证期间产生和中断,这必须由债权人直接向保证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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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当保证责任期届满时,保证人的责任将被免除,诉讼时效将不再产生,两年的时效保护期将无法获得。

对于六个月规则,如果没有商定的担保期,债权人将有权在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担保债务。

这个时期是一个不变的时期。如果没有索赔,担保人也将免除责任;债权人主张的,保证期间终止,两年的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上述知识是边肖对“有必要签署书面担保合同吗?”根据合同法,在担保债务时,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应签订担保合同,确认担保关系的成立。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欢迎到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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