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3 22:10:02浏览103次
保证期间存在于保证合同中,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履行债务时,其债权可以以一定的方式得到保证。接下来,com编辑了一些关于如何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期的知识。欢迎阅读!保证合同的保证期是如何约定的
约定的保证期主要以合同中的贷款期限为基础,保证期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到期后两年的总和。
首先,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有多长
担保合同的签订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包括担保时间和其他条款。因此,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首先遵循双方的合同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担保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精华阅读: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
债权人能否要求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前提前还款?假设张三欠李四一笔钱,双方约定一个明确的付款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到期之前,李灿斯要求张三提前偿还贷款?一般来说,由于双方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张三有权在该期限届满前拒绝还款。但是,如果张三明确表示到期不归还或恶意转让财产,使李四有理由认为到期无法收回欠款,李四有权要求张三在约定的还款期限..点击阅读
二、保证责任
1.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以本协议为准。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2.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表履行和赔偿责任两种,由当事人约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债务人破产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3.保证责任的分类
(1)、一般保证责任。在担保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理或仲裁,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