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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赔偿责任先执行谁,连带偿还责任有期限吗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8 16:30:04浏览160次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是担保债务的重要方式,而担保人有两种担保责任: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那么连带清偿责任是否有期限?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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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偿还责任有期限吗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保证责任有保证期间。

共同保证有约定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协议,通常是从主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在保证期间中断。

第二十六条保证人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上述知识是边肖对“有连带偿还责任的期限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还款责任有一个保证期。连带责任有约定期限的,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协议,一般是从主债务履行之日起6个月。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欢迎到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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