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09:12:01浏览62次
领取失业保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和辞退
2、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
4.未经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形:
5.劳动合同终止,即合同期满
领取失业保险具体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原国家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办理失业保险。
2.申请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以下证件:
3.户口本,身份证,3张1寸免冠照片
4.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通知书,以及原劳动合同
5.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6、失业保险缴费台账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1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2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3年,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4年,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5年,领取14个月。
6.从第六年起,失业保险费每年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支付一年后,他们从失业保险机构领取一个月的生活津贴;从第二年起,生活补贴每增加一年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9.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有以下情况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再就业
2.应该服兵役的人
3.移居国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