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8 09:57:02浏览95次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标准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标准的80%。
失业保险标准应当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最长期限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