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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计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比例

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8 13:21:02浏览97次

失业保险比例的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确定缴费范围。比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外相关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单位按规定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自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固定费率收取失业保险费,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单位工资总额的组成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确定。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我的工资是指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各地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可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工资总额和各单位工资以哪一期为缴费基数。比如上一年的单位工资总额可以作为基数,可以平均分配到今年的每个月,每个月可以征收相同的数额;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础,可根据实际发生次数确定征收金额;工资总额不易确定的,可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由负责征收的机构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合同到期不提前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这样主要是考虑到农民合同工流动性强,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种地,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应该和城市失业人员不同。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更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的办法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适应了目前没有城乡一体化和统一待遇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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