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9 07:48:02浏览150次
常州日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调整了市区(不含武进区)失业保险标准。
从2008年1月1日起,城镇失业保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月37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2元。相应的门诊医疗补助按失业保险10%的标准发放,由去年的每人每月3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4元。同时,根据调整后的失业保险标准,对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计算和发放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调整后的失业保险从本月20日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