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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廉租房,乌纱帽怎么做

来源:廉租房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1 20:45:02浏览123次

昨日(21日)在杭州召开了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21日)正式发布。

《意见》重点建设人们最关心的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今年重点:“1313”安居工程

昨天(21日)会议明确,2010年工作重点是“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新增廉租住房1万多户,新增保障性住房300多万平方米,城市旧住宅区和危房改造100多万平方米,新增其他政策性住房300多万平方米。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5.4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但仅占城镇家庭总数的1.1%;经济适用房约30万套,仅占城镇家庭总数的6%,仅占城镇家庭总数的7%。根据“1313”经济适用房项目进展情况,到2012年,可以实现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逐步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目标。

不差地不差钱,差决心

浙江省副省长陈嘉园表示,浙江省的经济适用房“不穷也不穷”。

先说。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去年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429.1公顷,占27.1%。按照1: 1.2的容积率,可建经济适用房1715万平方米,远高于去年实际开工的332万平方米。土地利用不是问题。

看钱。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7.95亿元,总支出17.18亿元,未用资金20.77亿元。甚至有两个区市,去年的预算没有给廉租房建设拨款一分钱。去年全省土地出让金1960亿元,按规定可以提取39.2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际只提取了4亿元。还有两个区市没有提取一分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

副省长陈嘉园表示,建设经济适用房不是为了钱不好,而是为了保民生、改善民生的决心。

接下来,省政府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和检查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市县政府进行问责,并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同时,未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擅自挪用土地指标的县市政府也要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

让“夹心层”买得起商品房

随着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面的不断扩大,政府还将通过多种方式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廉租房主要是增加实物分配比例。通过产权置换和租售结合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住房保障对象拥有两套住房,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问题,而且可以增加他们的财产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除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外,还可以通过租赁、租购、租购和货币补贴等不同方式,为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租赁)住房。

除了这个“夹心阶层”,还有其他住房困难的家庭,他们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买不起普通商品房,这些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对于这些家庭,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帮助和支持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首先是“转化”,即与反式结合

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不合理需求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会上指出,当前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更突出的是结构性问题。

因此,今后将努力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中小户型和低价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此类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在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紧张、房价大幅上涨的城市,要增加中小户型和低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盘活和利用现有土地。

陆省长表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严格管理规划、设计和施工许可,依法查处恶意炒作、炒号炒房、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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