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7 11:25:02浏览130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双方需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的损失。那么,如果受伤的公司不支付赔偿呢?下面,网站编辑将向您详细介绍。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雇主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雇员的工伤的直接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雇主拒绝支付赔偿或不能支付赔偿,工人就没有办法索赔。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垫付。
员工因工负伤后,公司未按规定给予赔偿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维护其权利: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作为申请人,企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作为申请人,职工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注意: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工伤,受伤员工必须记住在一年内申请工伤。
2.等待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
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予以否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无有力证据的,应当承认工伤。
4.如果双方都能谈判,他们就能谈判
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双方将协商赔偿金额和范围。该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5.如果协商失败,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应当服从不再起诉法院的裁决结果。
6.在法庭上起诉
受害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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