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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的误工费由谁承担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夷理 时间:2021-07-18 04:37:51浏览105次

现在,许多人去其他地方出差。为了方便旅行,他们经常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如果你不熟悉当地的路况,你有时会遇到它们。这样,那些因伤住院的人就会耽误工作,导致一系列的赔偿问题。费用包括生活费和损失的时间。那么,谁来承担失去的租车时间呢?让我们来看看这篇文章。

一、租车的误工费有谁承担?

汽车租赁公司可以基于车辆所有权直接请求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修复受损车辆的费用、车内物品的损失、车辆抢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的,为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价值的车辆重置成本;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造成合理停运损失的;

4.非营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造成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误工费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规定如下:“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时间的,丧失时间可以计算至日残疾前一日”根据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对丧失时间的判决依据大多来自法医。因此,即使出院证明上留有xx天休息的医嘱,建议被害人以医嘱为鉴定材料,送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

1、不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被害人从接受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康复所需的时间(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如果构成残疾,应按照以前的残疾日计算。但是,因当事人治疗后合理康复期满,伤残时间应当按照实际延误时间计算,即直至康复日。

3.如果构成死亡,则为从接受治疗到日死亡的期间。

综上所述,如果人在租车事故中受伤,租车损失的时间应由责任方承担,租车公司不予分担。损失时间的计算取决于租房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如果是普通工人,会根据日的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如果是根据员工的表现来确定工资,可以参考员工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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