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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定寒梅 时间:2021-07-23 10:03:13浏览157次

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受到伤害的,应当向工作单位要求赔偿。然而,最近,工作单位不时拒绝支付赔偿金,所以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极其重要。那么,关于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法律法规呢?五六懂法网边肖为你解答。

一、: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被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此病;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其法定义务。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这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但是,非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时,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在这种情况下,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是一项民事权利,而不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义务。同时,工会经法律授权有权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来说,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按照规定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按属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如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至于什么是“特殊情况”,什么是“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和决定。上述期间,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直接办理工伤认定。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此期间是计划期间。

(四)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

2.劳动合同文本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五)受理或不予受理

1.验收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验收限制尚未通过。

申请人合格。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六)的调查核实

1、决定包括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认定决定而不属于工伤认定或不视同工伤认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应当明确依法必须记住的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章。

(七)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2.工伤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八)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九)送达与抄送

工伤认定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相关信息保存至少20年。

根据(十)复议或诉讼的说法,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人身伤害,即工伤事故时,我们应该维护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行使我们的权利,保护自己免受侵犯。如果你仍然不明白任何事情,你可以咨询汕头,一位来自五六懂法网,的律师,他将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

(十一)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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