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误工费误工期界定都有哪些规定?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所永贞 时间:2021-07-27 17:28:32浏览106次

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被害人遭受身体或者精神伤害,使其不能正常工作,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赔偿不仅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等。而且还需要赔偿受害者损失的时间。那么,对于损失时间和延误时限的界定有哪些规定呢?边肖结合相关规定向您介绍如下: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误工)期间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实际收入,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

一、误工费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损害后,损失工作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由于行业和岗位不同,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来说,受害者应该能够在遭受损害之前的一定时期内正常工作并赚取收入作为参考或依据。至于本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不包括对其收入有不利或有利影响的因素。

二、误工费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从因受伤而推迟工作的那一天起算,直至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计算开始到被害人死亡的时间(或因被害人死亡而损失的时间不计算,因为预期收入已经补偿)。

三、误工费包含项目

1.损失的时间费用包括:资金、津贴、报酬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比如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伤误工,单位不得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的经营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在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来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应该作为损失的时间来补偿。

四、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损失时间费用的补偿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至于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这是一个执行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数)*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同行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决标准(不同于“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统计数据为依据(引用统计部门),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误工费误工期界定的国家标准基本相同,但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可能会略有不同。在,交通事故或工伤通常导致对受害者损失时间的赔偿。但是具体问题需要详细分析。并非所有对损失时间的补偿都没有改变。所以如果有相关问题,建议先咨询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