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谷梁益 时间:2021-08-24 19:45:31浏览83次
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人用具费和误工费。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的相关费用,职工或者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已经领取交通事故赔偿金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交通事故赔偿金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职工,除上述两项待遇外,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因交通肇事人逃逸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工伤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中伤残金标准是多少?
重伤或特殊情况,经经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原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应按伤残等级发放。标准为: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综上所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员工,虽然不是在工作中受伤,但也可以视为工伤。这样,他们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而且有很多赔偿项目。单位和社保基金各承担部分补偿。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比例根据工伤等级确定,最高赔偿可以是年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