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残疾赔偿金包括误工费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柏子菡 时间:2021-08-28 02:15:46浏览90次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伤残赔偿金赔偿后,损失的时间费不再支持。误工费一般计算到固定伤残前一天,固定伤残后不予支持。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1)关于“损失收入”的确定。由于受害人的工作条件不同,收入的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二是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收入和因时间损失而减少的收入。

“损失时间”的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损失时间的,损失时间可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支付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金额。

康复费用、美容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者残疾后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以官方票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频次一致。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被害人确实需要到其他地方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20 y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筹建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算二十年。但是,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申请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上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是,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请求人证明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上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12.精神损害救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和行为的具体情况;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利润;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在任何情况下,法律都支持合理的时间损失费用。如果行为人拒不支付误工费赔偿或者所支付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在领取伤残赔偿金后,我们仍然可以针对误工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一开始就可以明确告知,订单禁用后才能计算损失时间。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