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卜畅 时间:2021-08-28 03:20:47浏览115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持离职证明和提取公积金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没有自有住房的,由租赁住房支付租金;
(4)缴纳维修基金(大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
2.撤销账户
(1)退休;
(二)出国定居的;
(三)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宣告死亡。
3.特殊情况提取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者家庭成员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领取离职手续单。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以了解他们离职的原因并做好记录。
2.按照《出境手续表》(附表1) :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应将离职手续单提交给部门主管签字。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由总经理签字。
(2)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助理向辞职员工收回员工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助理确认上交无误后签字确认。
(3)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违约(包括借款和差旅费报销)。如有违约,财务部在离职手续单上签字确认。
(4)辞职员工在获得辞职信上要求的所有签名后,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将向该员工发出《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五)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有备案审核意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员工的公积金被封存。离职员工如需转移公积金,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员工自行办理。
(六)行政部人事应当自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重新归档辞职员工的档案,同时结清工资。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后,住房公积金根据当时的劳动关系转移。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不能随便提出住房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其实是我们个人的长期定期存款,除非不得已,不要随意使用。